第〇〇三章 足球之父程咬金 (第1/2页)
杨毅挑着担子回到崇贤坊自己家中,推开小门后对着里面招呼了一声:“我回来了。”
里屋传来几声咳嗽,算是回答了他。
十二年前,杨毅跟着道士袁天纲走出了终南山,来到大唐京兆府,也叫长安城。袁天纲说,长安城是普天下最大的一座城,住在这座城里的人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。
杨毅不知道天上有多少星星,但他觉得肯定没有长安城里的人多。
他跟着袁天纲在长安城里闲逛了两年,这两年中也让他见识到了袁天纲不是个一般的道士或道长,因为他认识的人太多了,而且都是很厉害的人。
他们都称呼他天罡子袁天纲,而且这些很厉害的人都非常尊敬他。
这两年里,杨毅不知道该怎么找自己是谁,他就只能跟着袁天纲四处乱走,也许有别人认识他呢?结果两年下来一无所获。
原本他还是要跟着袁天纲去大唐南边的,却被留了下来,留在了长安城。
十年前他跟着袁天纲去羽林卫大将军、卢国公程知节府上,被程大将军一眼相中。因为杨毅的个子很高,比一般大唐人高出不少,也比大多数羽林卫骁勇个子高,而且杨毅不但高还很壮,长得也是相当排场,程大将军认为把杨毅放在自己的大将军卫队里会很体面。
于是,杨毅就莫名其妙留在了长安城,莫名其妙成为了羽林卫的扈从小校。袁天纲独自去了南方,他说他要去蜀郡。
程知节以为自己捡到了宝,但他很快就后悔了,因为杨毅除了长得排场,其他什么都不会,而且还很笨,学都学不会。校场演武的时候,杨毅连羽林卫的伙夫都打不过。
伙夫还没有杨毅挑担子的扁担高。
能识字算是个稀罕事,程知节让他在府衙里抄写往来文书,可那一笔字难看得等于是在逼着摔他脸上。
可程知节还不能赶杨毅走,因为他给袁天纲拍过胸脯子。
所以杨毅就以一个长得很体面的废物之名,在羽林卫大将军府上整天混吃混喝。
但很快程知节就知道了杨毅不是废物,相反他是个大才。
从前周和前齐的时候,打仗就主要靠骑兵,到处都是马,然后就开始流行打马球。前隋也打,到了大唐更是打得不亦乐乎。
大唐各将军府之间不但自己打,还和来访的吐蕃跟突厥马球队打。
马球是大唐的第一运动。
打马球都是要好马,大宛马和大食马最好。可养马很费钱粮,养一匹好马比养两百个杨毅这样的羽林卫还费钱。
后来大仗打完了,朝廷养不起这么多马,好马都给了李靖、李绩和侯君集他们,因为他们要打高丽和突厥,还有吐谷浑。别人不打仗了,就不需要那么多马了。
马少了,很多军队就玩不起马球,反倒是那些有钱的商人们自己专门组织起来的马球队越来越多。
程知节是个马球迷,最多的时候他的羽林卫里有三支马球队,实力都很霸道。可后来好马都老了或者死了,朝廷也没再给羽林卫补充。
想想也对,一个以朱雀大街为界,负责长安县内城保卫的羽林卫要那么多能野战的好马干什么?有一些能骑着走的驽马和驮马就行了,平时还能拉个货什么的,而且吃草就够了。
大宛马和大食马要喂精豆子和鸡蛋,杨毅这样的羽林卫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个鸡蛋。
可驽马和驮马上不了马球场,它们就干不了这活。
程知节的马球玩不成了,马球马球,没有马你还玩个球。程知节气得整天在府里找茬骂人锤人。
有一天他嫌杨毅是个笨蛋,要锤他,杨毅说:“大将军,你别忙打我,我给你出个主意,应该比马球好玩。”
杨毅喜欢看马球,虽然他连马都骑不正,可他觉得马球很熟悉,为什么熟悉却说不上来。
程知节没锤他,杨毅说:“不用马,咱们羽林卫可以用脚踢。”
程知节又要锤他,杨毅抱着头说:“你先试试行不行,不好玩再捶我也不迟,反正我也跑不掉。”
程知节觉得他无耻的样子很有自己年轻时的神韵。
试试就试试,这玩意儿叫蹴鞠。
杨毅把蹴鞠的风流眼改成了球门,球也变得比蹴鞠和马球都大一点,藤条编好外面蒙上水牛皮缝结实。
还是用的马球场地,杨毅把每边20人分成三排,他给分别起名叫前锋、中场、后卫,门口站一个门官。杨毅本来把这个叫门将,程知节说:“将锤子将,将军才能叫将。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