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章 私利与国利 (第1/2页)
魏击称善,又道:“如卿所言,中山事,了于赵。那么中山事确轻于赵。可如今多有传闻,有谋利商贾,在泗上成立了什么风险投机公司,多援中山钱财火器,以谋暴利。人心求利,则天下大乱。”
“中山国本善骑马,又有墨家马镫、铁剑为助力,如虎添翼,挚恐不能守。乐羊之孙为中山谋,是不是可以让乐羊去处置这件事呢?”
“那些在泗上谋划在中山取利的商人,是不是可以问询禽滑厘、鞔之适,让他们抄没那些商人的财产呢?”
公叔痤心想,君上这是这几日没休息好,竟有些不知所措。
于是小意道:“君上封乐羊于灵寿。魏的灵寿、与中山的灵寿,对您有区别,对乐羊一族有区别吗?”
这话直击核心,分封建制之下,对君主只有封建义务,而非是直辖之下层层递进的官僚体系,半独立的封地对于君主而言自己可以得到封建义务,而对于封地主人而言,这封建义务效忠于谁似乎区别不大。
公叔痤有自己的私心,现在的局面,虽说是魏击本身对于吴起也不信任,但是承担了排挤吴起之名的还是他公叔痤。魏击若是信任吴起,吴起是什么才能魏击不是不知道,就凭公叔痤凭什么能挤走吴起?
但是魏击不想承担这个名声,那么责任就得由想借机上位的公叔痤来承担。
乐羊不是吴起,但是乐羊和吴起的经历极为类似。
在才能不足吴起的情况下,公叔痤必须要用德行来证明:留下吴起是个祸害,不如让他滚蛋。
于是他才问出了乐羊之事。
魏击沉默片刻道:“灵寿属魏、属中山,于寡人有利弊。灵寿属魏、属中山,于乐氏无利弊。”
公叔痤借机道:“乐池乃乐羊嫡孙。乐羊当年可以吃儿子的肉,因为吃了儿子的肉可能换取相国、上卿之位。儿子没了还可以再生。”
“现在乐羊已近六十,难有子嗣。那么,现在让他杀死自己的孙子,君上能够让他做上卿、或是封中山之地给他吗?”
这显然是不可能的,魏击本身排斥那些士人。就如当年田子方教育他的话一样,士人可以走,而自己家族的宗族族人离不开封地。士人可能今日属魏明日属楚,但自己公族的人最起码还可以信任。
乐羊这个人,和吴起很相似。一个杀妻求将、一个食子求将,一个有大功困于西河,一个有灭国之劳而封于灵寿只为大夫……
公叔痤再用乐羊的事,影射吴起,告诉魏击自己排挤走吴起是正确的,即便这样的人有能力,但是不能够重用。
现在经过公叔痤的点醒,魏击已经开始把乐羊和吴起画上了等号。
公叔痤现在要做的,就是一件事:逼反乐羊。
如果乐羊反,那么就似乎能证明吴起若是继续在魏,只怕将来也一样会有祸乱。
所以只要乐羊反,那么公叔痤排挤吴起这件事,就不是嫉贤妒能,而是提前为魏国扫清内部可能的叛乱者,实乃目光灼灼未雨绸缪的大功一件。
而要逼反乐羊,又不能说的太过明白,不能让魏击察觉,这正是公叔痤今日真正想说的话。
公叔痤的问题,魏击无言以对。
还能给乐羊什么样的奖励?上一次乐羊连自己儿子的肉都吃了,结果只混了一个灵寿的封地,完全被排挤出了权力中心。
那可是灭国之功啊。
中山国这么大的土地,真要封给乐羊?那么公族会怎么看?乐羊将来有反心怎么办?如今朝内之臣,又有几个可以替换,让乐羊成为上卿?
魏击摇头道:“乐羊此人,与吴起无异。贪恋功名,无情无义,不能够让他做卿,也不能够让他封地太广。”
公叔痤心中暗喜,脸上却沉重地点头道:“所以,君上想要解决中山之事,就应该用罚而不用赏。”
魏击点点头,似乎明白过来,又道:“那么,以卿之见,当如何?”
公叔痤道:“可派人,将乐羊妻子、族弟等人,接至安邑。修书与乐羊,质问其孙攻打魏国的土地,他当如何?”
“乐羊有才能,如果他能够全力为君,那么中山余孽不足为患。想来他可以平乱。只需给他半年之期,让他提着孙子的头来见,那么可以证明乐羊这样的人还是可以用的。”
“如果您先答应给他赏赐,那么他到底是忠于君上您呢?还是忠于那些功名赏赐呢?这是不能够看清楚的。”
“而您不先答应给他赏赐,如果他又能够杀死自己的孙子,证明他爱君上胜过爱他的孙子,那么之后再给他赏赐,这才是正途。”
“如果他听闻这些消息,便反叛投靠中山……那么证明他本来就有反心。如果他没有反心,为什么会害怕把妻子族人都送到安邑呢?他在灵寿反,不过是灵寿;可若是将来成为上卿再反,那就不是灵寿可以相比的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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